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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以“八打八治”为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22-07-02 08:45
:2015-03-19 16:37

崇政﹝2014﹞138号

崇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以“八打八治”为重点的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根据《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安委会文件精神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云安委会〔2014〕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市、县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按照安委〔2014〕6号文件和浙安委明电〔2014〕5 号文件要求,全面严肃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不留死角、杜绝盲区。

二、专项检查内容

按照县委集中开展“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实施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突出检查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道路交通运输、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打击非煤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二)打击无资质建筑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四)打击非法经营的面包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机动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报废车违法上路行驶等行为

(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打击小微企业和作业场所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安全条件差、事故隐患严重,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下旬)。要认真及时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摸清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提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下旬-11月底)。要在自查自纠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活动。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并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镇安监站、相关站属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镇域范围内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要视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采取暗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等方式,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巩固深化阶段(12月)。镇安监站,各企业、行政村要充分借助我县“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无违建县”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根除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治本之策。要从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的角度,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推广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配合交通运输、住建、交通、水利、发改、电力等部门对八大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和整治。

(二)、联合执法  配合各重点行业领域的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彻底地做好隐患的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以铁的手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障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广泛发动  要重视和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发动群众和企业职工举报投诉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盲区;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及时公布安全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要加强事故警示教育,通过抓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的处理情况,不断提升企业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崇头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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